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推行用能预算化管理,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用能预算化管理体系,实现用能的高效配置,增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要求各地结合实际逐年分配能源消费总量预算指标,将能源消费总量分解到重点用能单位,并明确责任,通过优化能源和产业结构、提高能源开发和转换效率、强化节能降耗和能源需求侧管理等措施,确保能源消费控制总量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而且,对本地年用能5000吨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合理确定用能基数,核定年度用能总量,不得突破。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警制度,对能源消费和用电量增长过快的地方实行预警、约谈,对连续两个季度亮红灯的地区在整改期间实行项目限批。
据了解,浙江省政府的目标是到2015年,全省各市能源消费加和总量控制在22267.4万吨标准煤以内,用电量控制在4028亿千瓦时以内,全省节能形势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