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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质检总局联合要求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22  浏览次数:729
核心提示:日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质检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通知要求,把完善计量器具配备作为“十二五”期间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的重点,按照“分户彻底、分区规范、分项合理、应配尽配”的原则,切实完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

    日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质检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通知要求,把完善计量器具配备作为“十二五”期间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的重点,按照“分户彻底、分区规范、分项合理、应配尽配”的原则,切实完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

    关于分户计量,通知要求,各公共机构(除在同一栋建筑中合署办公,无法进行水、电分户计量的情况外)要对进出本单位的各类能源和水加装计量装置,有多个办公区的单位要对各办公区进行分类单独计量。各公共机构到2014年底,除集中供热、供冷外,各类能源和水的分户计量器具配备率要达到100%;关于分区计量,通知指出,大型、中型公共机构要区分办公区内的行政、业务、后勤服务及其他功能区域进行分区计量。自2014年开始,新建办公区内的分区计量器具配备率要达到100%。到2015年底,各大型、中型公共机构分区计量器具配备率要达到90%;关于分项计量,通知明确,到2015年底,各大型、中型公共机构中有中央空调、独立食堂、公共浴室及游泳馆的,能源和水的分项计量器具配备率要达到90%。
    两部门还要求,各地区相关部门要加强能源资源计量的各项基础工作。要落实计量工作责任,安排人员负责本单位计量器具的配备、使用、检定(校准)、维修、报废等管理工作;要完善计量管理各项制度,建立能源资源计量器具档案,编制能源资源流向和计量图;要使用符合质量要求的计量器具。
    通知还提出,要建立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监督和服务长效机制。把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情况纳入节能工作考核和检查内容,各级质监部门要加强能源资源计量公共服务技术平台建设,为各级公共机构计量仪表监测、维修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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