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沈阳市召开2014年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市政府向13个区县(市)下达了目标责任书。
会议指出,做好今年节能减排工作,要严格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突出抓好万元GDP能耗、化学需氧量等8项重点指标;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四大重点领域;突出抓好“蓝天工程”、建筑节能改造、污水处理等重点工程;突出抓好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同时,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今年市级以上财政预计安排节能减排资金17.17亿元,各区县(市)要做好资金配套,并确保及时足额到位,有力保障各项节能减排任务全面完成,为促进民生改善和建设生态宜居之都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