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秸秆焚烧、机动车尾气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安徽省分别制定了具体治理方案和“时间表”。
关键词:新能源汽车
私人购买,每台获补一万元
目前安徽省新能源汽车推广量居全国第一,年内还将增新能源汽车4170辆。据介绍,省政府常务会即将审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届时,省财政将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汽车每台给予补贴1万元,对购买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每台给予25~50万补贴。
拖着“黑尾巴”的黄标车是造成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安徽省今年计划淘汰25.8万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同时,加强油气回收治理、油品升级工作,今年将完成490座加油站、22座油库的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年底前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
为鼓励绿色出行,芜湖、铜陵、池州等多个市区都投放了公共自行车。据介绍,省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大力倡导低碳绿色出行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建立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加快城市绿道建设,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创造条件。
关键词:淘汰落后产能
不再审批钢铁行业新增项目
为了守住“生态红线”,我省把部分地区划为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严禁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区建设“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为了加大对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我省将不再审批钢铁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项目,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在加强环境执法监督方面,我省将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把主要大气污染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许可范畴。同时,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的在线监测,对发现的违法排污企业予以重罚,屡查屡犯的企业将被依法关停。
对污染严重的区域实施环评限批,对污染违法排污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并予以公开曝光。此外,我省还将推行“绿色信贷”,对环境违法企业限制贷款和上市融资。
我省还将全面开展城区工业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禁止新建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城市建成区和有条件的县城,年底前全部淘汰10蒸吨及以下生活燃煤小锅炉。
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
考核不通过,负责人将被约谈
7年,全省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12%,9个以上的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力争到2022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去年底,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污染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月通报、季调度、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省政府要求,各市、县对辖区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我省将制定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对各市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情况严格考核,未通过考核的市、县,有关负责人将被约谈。而工作不力、履职缺位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被依法追责,并对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能评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