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带头节约用电。对违反节约用电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严肃批评和处理。
《通知》指出,要加强机关空调、电梯等节电管理,提倡自然通风,严格执行空调室内温度控制标准,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空调运行期间应保持门窗关闭;走廊、库房、电梯等场所和设施原则上不得开启空调;缩短空调使用时间,非工作时段确保空调处于关闭状态。党政机关办公场所4层(含)以下停止使用电梯。
加强办公照明系统节电管理。党政机关办公场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除因天气原因影响能见度外,白天关灯办公;会议场所要根据参会人数和会议时间,合理使用照明灯具;在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办公场所、公共区域不开启照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