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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全面清理过剩产能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18  浏览次数:773
核心提示: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硬化节能减排降碳指标,量化任务,强化措施,对今明两年节能减排降碳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硬化节能减排降碳指标,量化任务,强化措施,对今明两年节能减排降碳工作作出具体要求。

  《行动方案》提出,积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严格项目管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全面清理违规在建和建成项目。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在提前一年完成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基础上,2015年底前再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量箱。

  《行动方案》要求,强化水污染防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编制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污水灌溉。到2015年,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要下降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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