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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年内淘汰落后过剩焦炭产能1473万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12  浏览次数:762
核心提示:日前,工信部公布今年首批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共涉及焦炭企业44家,总淘汰落后和过剩焦炭产能达1473万吨。
    日前,工信部公布今年首批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共涉及焦炭企业44家,总淘汰落后和过剩焦炭产能达1473万吨。 
    44家焦炭企业中,有11家企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超过50万吨,共淘汰产能680万吨,占本次淘汰计划的46.2%。据统计,本次焦炭淘汰企业主要分布在山西,四川等11个省(区、市)。山西作为全球最大的焦炭生产基地,本次的产能淘汰企业数达17家,共计淘汰产能678万吨,占本次淘汰计划的46%。紧随其后的是河北和贵州,分别以淘汰190万吨占本次淘汰计划的12.9%和淘汰165万吨占本次淘汰计划的11.2%列二三位。 
    对于本次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工信部要求有关省(区、市)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2014年9月底前关停列入公告名单内企业的生产线(设备),确保在2014年年底前彻底拆除淘汰,并且不得向其他地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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