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吉林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召开。会议总结了年初以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分析了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了下一步重点工作任务。
年初以来,为进一步改善吉林省的环境空气质量,省政府先后三次组织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等9个相关部门及各市州政府召开联席会议,统筹谋划,相继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重点环境污染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和“秋冬季空气清洁行动”等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到目前,全省已淘汰各类燃煤小锅炉725台,完成全年任务的63%;完成工业企业烟粉尘提标改造工程36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92%;全省淘汰老旧机动车14万辆,淘汰“黄标车”6.9万辆,完成目标任务的81.4%;长春、吉林、四平、松原、通化已经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任务,预计年底前,吉林地级以上城市将全部完成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能力建设工作。
下一步工业污染源治理、淘汰燃煤小锅炉、城市扬尘控制、机动车污染管控、能源结构调整、秸秆露天禁烧等仍是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强化工作调度和情况通报,采取督办和约谈等方式,加速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度。特别是针对吉林省冬季雾霾高发的实际情况,要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体系,细化相关应对措施,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测预警信息,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健康及生产生活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