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重庆计划在工业、能源、建筑、交通运输、流通、公共机构、农业等七大领域完善相关地方标准。其中,工业领域将开展工业能效提升行动,对重点耗能企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达标;能源领域将重点制定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技术标准;建筑领域将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交通运输领域将推动“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行动;流通领域重点抓好绿色商场、市场建设;公共机构领域将着力推动公共机构节水和资源回收利用;农业领域将开展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
根据《方案》,重庆将实施节能标准化示范工程。选择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的工业园区或重点用能企业及产业集聚区域,组织建设一批节能技术标准和节能产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推广低温余热发电、吸收式热泵供暖、冰蓄冷、高效电机及电机系统等先进节能技术、设备,提升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在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生产许可、节能改造等领域,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节能量评估等节能标准。推动能源管理体系、系统经济运行等推荐性节能标准在工业企业中的应用。
为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重庆将以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为依据,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石油加工、铁合金、水泥、钢铁等高耗能行业的生产企业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以强制性能效标准和交通工具燃料经济性标准为依据,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能效标识制度。强制性节能标准实施情况将纳入全市各级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