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唐山市空气污染严重,雾霾频发,一度被列为全国空气质量较差城市。面对严峻的形势,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唐山市2013-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把防治大气污染列为惠民“一号”工程,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誓要摘掉环境污染“黑帽子”,实现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的目标。我市与省政府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承诺2017年与2012年相比实现以下目标: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浓度下降33%;净压炼铁产能2800万吨,占河北省净压量的42%;净压粗钢产能4000万吨,占河北省净压量的59%;净消减煤炭消费2560万吨,占河北省净消减量的63%。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经初步测算,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总投资近400亿元。大量的资金需求,是摆在全市上下的一大难题。
千方百计筹措,破解资金难题
为尽快破解资金难题,唐山市财政局多渠道筹集资金50多亿元,带动企业投资数百亿元,为大气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3年9月,得知国家财政部、发改委正在组织申报第二批全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距离截止时间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市财政局立即组织人员,昼夜加班,节假日不休,请专家、搜资料、编方案,经过一个月的努力,终于使唐山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10个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之一,示范期3年,将累计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2亿元。同时,市财政局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2013年以来累计争取到中央和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6.44亿元。整合全市财政性金融、类金融资产,设立2.3亿元的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2000万元的科技风险投资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引导社会资金集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统筹使用资金,保障重点项目
好钢要用在刀刃上。资金有了,如何用好、管好,使之发挥出最大效益也是关键。为此,市财政局结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唐山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资金管理办法》《唐山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把资金集中用于大气污染治理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上,努力用好财政的每一分钱。2013年以来安排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资金5.1亿元,截至2015年6月底已提前淘汰黄标车2.3万辆。创新公交车购置融资新模式,融资6.4亿元购置清洁能源公交车1465辆,市财政对融资本息给予全额补贴。安排资金5亿元用于燃煤锅炉拆除、改造,有效减少了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为提高污染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市财政足额安排资金,加快政府采购进程,全力保障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和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运行,实现了对全市重点钢铁、焦化、电力企业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实时在线监控,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统筹使用节能减排资金,实施节能减排项目近2000项,支持开展污染治理达标建设,确保了全市7大重点行业、630个污染源治理项目全部按期完成。
积极研究探索,强化政策支持
随着唐山市调整产业结构、压减过剩产能,短期内将对大批职工的就业产生影响,为稳定就业岗位,唐山市财政认真落实省援企稳岗政策,安排援企稳岗资金3.6亿元,对51家涉及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治理大气污染和经济转型升级的企业进行扶持,稳定就业岗位22.4万人。同时,为防止高耗能企业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落实了差别电价、差别水价、惩罚性排污费等处罚措施,建立能源消费交易平台,健全排污权交易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减排。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分包服务、第三方运营等方式进入防治大气污染领域,参与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努力构建环境治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