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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低碳 产品认证 新办法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15  浏览次数:423
核心提示:为了进一步促进节能低碳产业发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并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
     为了进一步促进节能低碳产业发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并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
    新出台的《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认证证书的基本内容和有效期为3年;认证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规则由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由国家认监委发布;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证书的格式、内容由国家认监委统一制定发布。
    此外,新办法还明确了节能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两种形式;重点关注建立节能低碳产品认证部际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的实施程序、监督管理制度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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