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十二五”前四年,全省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累计下降14.3%,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3.78%,人均用水量下降13.53%。其中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已提前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指标分别完成了节能目标的95.3%和90.2%。
“有指标把关,每年的节能工作都不敢放松。”聊城市检察院刚刚被评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来到济南递交验收材料,一位负责人说,节能指标每年都要比上一年降低,这让节能工作有一定压力。
根据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自2011年开始,人均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要分别逐年降低且较上年的降幅不低于3.2%、2.6%。
这就要求每个公共机构制定自己每年的目标任务。比如聊城市检察院要求在2014年人均能源消耗和人均水消耗下降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3.2%,于是在2013年,聊城市检察院就要提前制定实现这个任务的节能计划:对南楼进行建筑围护机构节能改造,采暖通风空调控制系统节能改造,照明系统节能改造等。
“不节能不行啊。”淄博市职业学院一负责人叹了口气说,每年学校的用电大概要花费500万左右,水暖要近千万。“资金的压力,也在逼着我们进行节能改造。”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0年初设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处,各级公共机构普遍建立健全了节水、节电、用能设备维护等日常管理制度。从2010年开始,每年的能耗消费指标呈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