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节能减排110网!
    热门搜索: 煤炭  签约  安徽  节能  合同能源管理  江淮  发动机  水源%  安徽节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发改委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新闻动态 » 国内时讯 » 正文

四部委严查新能源汽车骗补现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01  浏览次数:672
核心提示: 近日,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以及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的通知》。《通知》称,自发布之
        近日,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以及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核查工作的通知》。《通知》称,自发布之日起至2月5日,将通过自查与现场督查的方式,调查全部车辆生产企业以及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含公交、客运、专用车等)、租赁企业、企事业单位等新能源汽车用户,全面核查财政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新能源汽车生产与使用情况。

据了解,本次核查将对2013、2014年度获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以及申请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有关情况开展核查,核查范围将覆盖全部车辆生产企业以及新能源汽车运营企业(含公交、客运、专用车等)、租赁企业、企事业单位等新能源汽车用户。

根据《通知》,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情况主要指车辆的产品续驶里程、电池型号、电池组容量等关键指标。而新能源汽车用户车辆运行使用情况则包括新能源车辆具体用户情况,推广车辆实际运行情况,用户与生产企业之间的商业模式等内容。

在2月5日前,各地区与企业需要进行自我核查并提交自查报告,包括有关省(区、市)对本地区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情况、新能源汽车用户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针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生产情况和用户车辆使用情况的调查都直指此前报道所称的循环使用电池以及通过成立汽车租赁公司进行“左手卖,右手买”的骗补手段。消息人士称,“骗补企业轻则需要退还补贴,重则可能面临被吊销生产资质的可能。”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