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形成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切实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积极发展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产业,大力培育发展新型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深圳市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设立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鼓励企业主动开展节能减排。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节能减排,不断加大政府财政扶持力度,深圳市整合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合同能源管理专项资金等,成立市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于2012年出台《深圳市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连续7年,每年安排7亿元,重点支持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项目、清洁生产、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共技术平台等领域的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项目。设立节能环保发展专项资金,以政策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是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产业,是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