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方案进一步指出,发展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替代化石燃料,需要巨大的投入才能产出成本及效率都可接受的技术方案,这种成本及资源只有大型跨国公司才会拥有,而显然这些国际公司不会自愿投入,需要一种全新的方案——投资责任体系(IOS)。IOS适用对象为国际公司而不是国家个体,它将约束一家公司几年时间内生产或出售的化石燃料总量,其约束的投资水平即为基线,该公司有责任将基线投资额的5%用于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研发,若超过基线投资额度则会遭到重罚。IOS投资将在第三方资产负债中独立统计。
该方案强调,IOS适用于在欧盟先行推广,将非常有利于推进新能源研发市场增长,锻造欧盟专家团队,刺激公司竞争,甄别废除无用或重叠的能源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