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节能减排110网!
    热门搜索: 煤炭  签约  安徽  节能  合同能源管理  江淮  发动机  安徽节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发改委  合肥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新闻动态 » 国际动态 » 正文

日参院通过可再生能源特措法 将实施太阳能发电投标制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02  浏览次数:636
核心提示:日本参院全体会议25日通过了从根本上调整可再生能源固定价格收购制度的《可再生能源特别措施法》修正案。
     据日本共同社5月25日消息,日本参院全体会议25日通过了从根本上调整可再生能源固定价格收购制度的《可再生能源特别措施法》修正案。根据新法,用于实业的太阳能发电将于2017年4月引进投标制度。今后将优先让发电成本较低的商家加入,控制被反映到电费上的收购费用。
    可再生能源固定价格收购制度受福岛核事故的影响出台,2012年7月开始实施。在可再生能源得到飞跃性普及的同时,商家扎堆于容易设置设备的太阳能。2015年度收购费用总计约达1.8万亿日元(约合人民币1073亿元),家庭和企业的用电负担相当重。
    新法规定,如果出现串通投标的情况,要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款。对于那些疏于检查、维修设备的商家,可以发出要求改善的指令或取消认定。
     获得高价收购认定却推迟到太阳能电池板等设备降价时才发电,以不当提高利润的恶性商家将被排除在外。认定条件将变严,包括严格评估项目计划。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