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11月27日起,北京市开始实施为期三年的节能减排政策,对购买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热水器、吸油烟机、空气净化器、坐便器和自行车等9类节能减排商品的消费者给予8%—20%的政策补贴,补贴上限均为800元/台。2016年8月,进一步扩充增补了家用燃气灶具、微波炉、淋浴器3类商品,将纳入节能减排政策范围的商品扩大为12类。为做好节能减排政策落实工作,2016年财政局共安排了节能减排政策补贴资金7.47亿元。2016年以来,节能商品消费已超过50亿元,销量同比增加53%,非节能商品销量同比减少31%。截至8月31日,销售企业已兑付节能减排补贴资金4.93亿元,用于对购买电视机等12类节能减排商品的消费者实行补助。
据北京市财政局,今年财政局安排节能减排政策补贴资金7.47亿元。截至8月底,销售企业已兑付节能减排补贴资金4.93亿元,对购买电视机等12类节能减排商品的消费者实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