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扎实做好行业节能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内部刊物、出租汽车LED显示屏等宣传媒体和车站等公共场所,广泛深入宣传生态环保知识和国家节能减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让生态环保知识进机关、进站所、进车站、进企业;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提升了全行业和社会公众对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的了解认知。二是立足源头,限制高耗能运输车辆的市场准入。全省各级运管机构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自2010年3月1日起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和准入制度,严把车辆准入退出机制,凡达不到部颁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具备出厂检测合格标准、未经部批量公布达标的车型,一律不得办理运输市场准入手续。三是加快新能源车辆的推广使用。截至目前,全省班车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车辆中,替代燃料、清洁能源车辆分别占总数的4.2%、85.3%、72.4%,其中西宁市绿色公交车辆达到100%,新能源车辆占比13%。四是优化客运组织。在客运线路审批中,对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原则上不再新增运力。兰新客运专线开通后,及时调整与高铁平行的客运班线运营,避免资源浪费。五是发挥试点项目引领,建立和完善甩挂运输网络。格尔木昆仑物流运业有限公司、青海物产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共2户企业通过交通运输部甩挂运输试点单位,积极开展甩挂运输,优化货运组织,提升了货运站集约发展能力。六是强化培训机构提高节能驾驶教学。全省驾培机构配备驾驶模拟器600余台,每年约节油423吨。七是落实绿色汽修管理体系的各项制度。鼓励维修企业更新设备、采用新技术,不断提升有专业特长、服务特色、高附加值的维修技能水平,降低维修成本消耗,充分发挥高科技手段的经济效益及环保性能。
青海省道路运输行业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和省交通运输厅践行绿色交通发展的理念,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