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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燃煤减量替代!京津冀将积极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23  浏览次数:724
核心提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促进北方采暖地区燃煤减量替代的通知》,提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促进北方采暖地区燃煤减量替代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等北方采暖地区为重点,浅层地热能在供热(冷)领域得到有效应用,在替代民用散煤供热(冷)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区域供热(冷)用能结构得到优化。
  各地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用能结构、地理、地质与水文条件等,结合地方供热(冷)需求,对现有非清洁燃煤供暖适宜用浅层地热能替代的,应尽快完成替代;对集中供暖无法覆盖的城乡接合部等区域,在适宜发展浅层地热能供暖的情况下,积极发展浅层地热能供暖。
  在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领域,鼓励将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整体打包,采取建设、运营、维护一体化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系统运营维护交由专业化的合同能源服务公司。
  鼓励相关地区创新投融资模式、供热体制和供热运营模式,进一步放开城镇供暖行业的市场准入,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积极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浅层地热能开发。鼓励投资主体发行绿色债券实施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鼓励金融机构、融资租赁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支持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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