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政府印发的《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指出,全市65蒸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基本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水平,天津市将制定65蒸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方案,采暖期结束后全面启动实施。
2018年12月底前,全市范围基本淘汰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将完成荣程钢铁等25家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基本完成钢铁、建材、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治理。《方案》提出,将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因地制宜确定改造技术路线,确保完成20.61万户农村居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坚持先立后破,对于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等替代方式,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将制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区划调整方案,全面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的地区划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做好无烟型煤招标、生产、供应工作,确保无烟型煤替代全覆盖。其中,采暖期前完成大规模集中配送,采暖期做好零散配煤,2018年12月底前,实现散煤实际经营户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