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方案》《关于浙江省、河南省、福建省、四川省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等要求,浙江、福建、河南和四川等四个试点地区积极推进试点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制度设计、监管机制、技术体系、配套政策和交易系统等,做好制度实施的准备工作。
近日,福建、浙江正式启动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启动首日,福建省成交额725万元,浙江省成交额超3千万元。用能权交易市场的启动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能源要素高效配置,为推动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促进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