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由总则、节能管理、节能措施、监督与保障、附则五个部分构成,共5章37条。《办法》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依据,明确了公共机构节能的管理范围与主管单位,制定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的监督与保障措施,对各级部门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问题、考核评价问题、经费保障问题、法律责任问题作了补充说明。
《办法》的出台,是黔南州公共机构节能向前迈进的有力推手,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公共机构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