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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组织开展重大节能专项监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04  浏览次数:345
核心提示:近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山东省组织开展2019年全省重大节能专项监察行动。
     近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山东省组织开展2019年全省重大节能专项监察行动,主要对铜冶炼、镁冶炼、铅锌冶炼、多晶硅、铁合金、磷化工、陶瓷等行业重点用能企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电子行业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及窑炉能效情况,钢铁、水泥、电解铝企业能耗情况实施专项监察。专项监察由山东省能源局执法监察局组织16市节能监察机构以及相关执法机构实施。通过各市申报监察任务、实施现场监察、组织专项督查、总结上报公开等工作,确保完成今年重大专项监察任务。

山东省按照国家重大节能专项监察工作部署要求,及时动员部署,印发年度节能监察工作通知,对全省节能监察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召开全省节能监察工作会议,对各项监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积极组织申报,任务量覆盖所有设区市,兼顾地区和行业分布,充分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开展专题培训,举办全省节能监察工作培训班,组织全省节能监察人员,围绕年度节能监察目标任务进行专项培训。狠抓整改落实,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实施专项监察,严格落实整改,倒逼企业加快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开展技术帮扶,坚持节能执法与技术帮促相结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针对企业存在的不合理用能行为,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挖掘节能潜力,推荐相关节能案例,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重大节能专项监察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2016年以来,国家已连续3年开展重大节能专项监察,内容包括钢铁、合成氨、平板玻璃、焦炭、铁合金、烧碱、水泥、石化、化工等9个重点耗能行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落后机电设备、高耗能落后燃煤工业锅炉淘汰情况,电机、工业锅炉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工程等。3年来,山东省共监察企业876家,每年给企业提出的节能监察意见和建议1000条左右,先后对25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33家企业下达节能建议书,共监察电动机29730台,总容量101.2万千瓦;配电变压器1265台,总容量303.8万千伏安;锅炉69台,总蒸发量2855蒸吨,发现淘汰电动机、变压器、锅炉共计2922台,淘汰后年可实现节能量3014吨标准煤。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单位产品能耗超标、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等情形,并对4家企业实施阶梯电价政策,促进了企业增强节能贯标守法意识,提升了能源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为加快推进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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