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发布的《山西省焦化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10月1日起,全省焦化企业全部达到环保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未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改造的焦化企业将被关停。
山西省要求,要推动和引导焦化产品精深加工向高端发展,主要是焦炉煤气和煤焦油的综合利用,鼓励生产高附加值的产品,引进行业领先的化工企业打造产业集群,构建产业联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进一步体现专业化分工合作,走链条化、园区化、高端化发展的路线。全力推动焦炉煤气高端利用、煤焦油制高端碳材料、苯制己内酰胺尼龙材料,重点谋划一批焦炉煤气制乙二醇、焦炉煤气制高端油蜡、焦炉煤气制甲醇后规模化专业化延伸生产聚甲氧基二甲醚、氢能开发利用等项目。
同时,要对焦化行业实施提标改造,逾期未完成企业全部关停。落实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主体责任制与地方政府监督责任,发挥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确保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