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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纪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25  浏览次数:1413
核心提示:投资1.2亿元,每年的运行费用超过3000万元,却不能给企业带来任何直接的经济效益。虽然有着二铁总厂烧结烟气脱硫项目这个前车之鉴
投资1.2亿元,每年的运行费用超过3000万元,却不能给企业带来任何直接的经济效益。虽然有着二铁总厂烧结烟气脱硫项目这个“前车之鉴”,但马钢仍然决定投资6000多万元实施三铁总厂烧结烟气脱硫改造。在排放指标已经达到国家要求的前提下,在上半年亏损、下半年效益持续下滑的极度困难情况下,马钢做出这样看似很“傻”的决策,让很多人感到难以理解。
    “这两个项目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硫6000多吨,对马鞍山环境质量改善作出的贡献,是不能以金钱来衡量的。”马钢能环部负责人这样介绍。
    企业再困难,也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一味追求效益;资金再紧张,也不能减少对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的投入。这样的“傻”,在马钢屡见不鲜。2008年至今,在这段钢铁行业形势急转直下的时间里,马钢仍然“挤”出11亿元资金用于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这样的“傻”,恰恰体现的是马钢严于执行我市“创模”部署、敢于履行社会责任、勇于践行科学发展的不懈追求。
    作为马鞍山最大的工业企业,作为全市污染负荷最大、污染防治任务最重的企业,马钢的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水平,直接关系到全市节能降耗指标和环境质量的提升,也直接关系到马鞍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成败。
    “‘创模’不仅仅是马钢对城市应负的社会责任,也是衡量我们环保工作的一把标尺,是推动我们环保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更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和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新道路的重要平台。”马钢领导层达成了这样的共识。
    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也是一份沉甸甸的压力。责任和压力面前,马钢人展现的是坚定的自信,给出的是“只为‘创模’添彩,不给‘创模’丢分”的响亮承诺。
    这份自信源于高度的环保自觉。实现由拼能耗、拼产量的资源消耗型企业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的转变,不仅是马钢生存发展的需要,更是马钢作为一个大型国有企业应负的社会责任。马钢始终将“绿色制造、绿色产品、绿色马钢”的发展理念贯穿于发展的全过程,把防治水、气、固废等污染作为重中之重,始终坚定不移地大力推广环保与节能降耗技术、提高资源与能源的利用效率。“十一五”以来,马钢总计投入41.98亿元用于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及各类污染治理工程98项。在用主要污染物处理设施282台(套),在线监控设施28套,年环保设施运行费用达16.8亿元。“十一五”期间,实现二氧化硫减排4500吨/年,COD减排2685吨/年,圆满、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节能目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同时,马钢绿地面积达1543.45万平方米,绿地率为44.03%,整体清洁生产水平和厂区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这份自信源于完善的制度保障。2006年股份公司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2009年,马钢开始推进环境监督员制度。建立了企业内部可追溯到具体责任人的环境管理责任体系,同时在建设规划中落实清洁生产要求,以污染物源头减量为原则,将环保要求和目标落实到产品设计、技术研发、资源采购、物流运输、生产控制和设备维护等环节,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污染。
    这份自信源于突出的创新实力。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建成的马钢新区,可实现有效资源全利用、污染物排放全控制。抓住重点工序,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运用开发应用:在炼焦工序启动了煤调湿国家重点节能示范项目;在烧结工序实施节能改造和烟气脱硫技术;在炼铁工序采用高风温、富氧喷煤、转底炉脱锌等先进技术与工艺;在炼钢工序采用了负能炼钢技术;在轧钢工序采用了蓄热式加热炉燃烧技术;其他如六汾河水处理、煤气综合利用技术等均取得了明显效果。据马钢能环部负责人介绍,通过大力推广利用节能减排新技术和实施环保重点工程,马钢能耗、环境等指标取得了巨大进步,2011年,吨钢污水排放量1.91m3,吨钢烟粉尘排放量0.95kg,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1.61kg,吨钢COD排放0.088kg,均处历史最好水平,符合主要污染物产排污强度要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9.4%,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率100%,冶金富余煤气实现全回收。
    这份自信更源于良好的社会效益。投之于桃,报之于李。马钢在节能环保上做出的卓越努力、取得的突出成绩,不仅赢得了政府的大力支持,也赢得了社会的广泛尊重。近3年来,马钢共获国家2.6亿元节能减排资金支持。先后荣获“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全国城市节水优秀范例奖”、国家首批“两化融合促进节能减排试点示范企业”、“国家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安徽省污染减排超额完成单位”、“安徽环境友好型企业”等荣誉称号。可以说,马鞍山能够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联合国“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范例奖”,马钢功不可没。2006年,马鞍山市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成为中部地区、全国资源型工矿城市和安徽省第一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马钢作出的突出贡献再次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马钢也开创了城市密集型钢铁生产和社会环境友好的成功示范。
    今年6月4日至6日,国家环保部创模现场复核工作组对马鞍山市“创模”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复核专家组查阅了马钢创模工作档案、技术资料,现场查看了10家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现场环境状况,认为整体状况良好,技术资料和现场环境均未发现重大环境问题。马鞍山作为一座钢城,“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这一荣誉来之不易,这是对我市近年来环保工作水平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改善的充分肯定,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坚决果断、力量上形成合力、迎检上周到细致,全力以赴做好复查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目前,马钢正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这一要求,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强化组织领导,分解责任、明确目标,加强协调配合和跟踪检查,确保创模各项工作得到落实,努力在我市蝉联“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中做出最大的贡献。
    如今的马钢,绿树掩映,芳草萋萋,花香怡人,与一座座雄伟的厂房相映成趣。如今的马鞍山,天更蓝,水更碧,山更青,愈加散发出浓浓的诗意。
    “钢”与“城”,心相连,景相融,情无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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