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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服务企业应当进驻能源产业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6  浏览次数:1357
核心提示:  据统计:去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产值首次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达到1250亿元,比前年增长49.5%。截至2011年底,全国从事节能服务

  据统计:去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产值首次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达到1250亿元,比前年增长49.5%。截至2011年底,全国从事节能服务业务的公司数量近3900家,其中实施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1472家,比2010年增加了88.23%;行业从业人数大幅度增加,从原来的17.5万人增加到37.8万人,增加116%。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认为,节能服务产业具备独立发展的条件和能力,不过,其若能与传统能源产业协调布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将更加凸显。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针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而节能服务公司的作用非常重要,其与传统企业对接的顺畅程度将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节能环保工作的效率。让节能服务企业与传统能源企业结合布局的做法有望收到奇效,节能服务公司的热情将会得到激发,其服务性功能也会很好的体现出来。

  目前我国的能源产业园区多以能源产业链条相关企业为主,上、中、下游多个企业的集聚能够很好的发挥规模化效益,对于当地产业经济的发展有重大意义,不过却无法将节能工作效用发挥到最大,传统能源企业节能意识淡薄、环保能力较低,对节能环保工作的认识尚停留在安装节能设备层面,无法从整体的生产过程考量环保的效用和意义。节能服务企业进入产业园区后,应首先对传统能源企业进行观念上的教育,培养其整体的节能环保观。

  从行业来看,火电、钢铁、煤化工等产业园区最适合率先引入节能服务企业,这些“三高”企业面临较大的节能环保压力,具备与节能服务企业深入合作的基础;从地域来看,山西、内蒙、河北等重工业产业园区较为集中,比较适合大规模开展此项工作,节能服务公司的进驻并不是作为补充、辅助,而应当成为整个产业园区的一部分。

  中投顾问《2012-2016年中国能源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传统能源产业园区的规划仅仅以完善该产业链条为主,而对相关配套设施的考量严重不足,如节能环保、交通运输等已成为制约其成本下降的重要环节。地方政府、相关企业应当做好全面统筹工作,将产业园区的布局同资源、相关企业、配套设施等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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