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3年底,江西省共有绿色建筑项目20个,建筑面积约230万平方米。下一步,江西将严格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严把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关。
据了解,近年来,江西开展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萍乡市、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新余市、樟树市、共青城市和婺源县等6个城市入选国家创建智慧城市试点名单。完成了全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省级平台的建设,对300栋大型公共建筑进行了实时监测。南昌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学院等5所院校开展了节约型示范校园建设,其中3所院校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已通过国家验收。
目前,江西共有21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其中,列为全国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的16个项目已经实现并网发电,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892万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面积50万平方米,示范工程成效明显。新余市、萍乡市、景德镇市、南昌市、鹰潭市、宜春市、鄱阳县、新干县、余干县、上栗县等10个市县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市和示范县,进贤县李渡镇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镇。
下一步,江西将严格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严把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关。对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但未取得国家、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绿色建筑备案的项目,不得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不得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予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对应当进行竣工能效测评及检测但结果未能达到相应标准的项目,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对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建筑,不允许投入使用并强制进行整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