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将于7月8日开始分4路赴8个市进行调研和视察,并委托其他9个市的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节能减排工作情况同步进行视察。根据强化机动车污染减排要求,2013年底前,全面供应国IV车用汽油,2014年底前全面供国IV车用柴油。
昨天上午,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在济南召开视察组全体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山东省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汇报。据介绍,2011年和2012年,全省万元GDP能耗分别降低3.77%、4.55%,累计完成“十二五”节能任务的45.6%。今年上半年,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但离“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据了解,山东省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份额仍然不高,对节能减排推动作用偏弱,2012年全省万元GDP能耗分别为江苏的1.43倍、浙江的1.47倍、广东的1.53倍。国家下达山东省的四项减排目标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6倍左右,总量减排任务十分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