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9日向社会通报了2013年度污染减排工作情况,其中显示,9个设区市未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根据通报,南宁、柳州、梧州、钦州、贵港、百色、来宾等7市未完成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减排指标;贺州、河池2市各有1项指标未能完成;防城港、玉林、北海、崇左和桂林等5市的4项指标基本完成。
自治区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未完成任务的9个市,必须采取切实措施推进火电、水泥企业脱硝设施高效运行,并加大生活源和农业源污染治理力度,大幅增加污水管网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投资。
对基本完成2013年减排任务的市,要求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小锅炉整治,积极推广清洁燃料,加大老城区污水管网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