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作为全国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节能减排任务较重,经济转型迫在眉睫。节约能源一直是山西省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为贯彻《“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山西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西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作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节能主管部门,山西省质监局和省经信委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加大节能标准化工作的力度,将节能标准作为地方标准化工作重点,加快地方标准制修订,为推进全省节约能源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此次发布的13项标准中,7项为强制性地方标准,分别为DB14/1056—2015《红花提取液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14/1057—2015《大小容量注射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14/1058—2015《日用玻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14/1059—2015《烧结砖瓦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14/1060—2015《软饮料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14/1061—2015《陶粒压裂支撑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DB14/1062—201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另有6项为推荐性地方标准,分别是DB14/T1063—2015《低压电动机就地无功补偿系统使用规范》、DB14/T 1064—2015《钢铁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DB14/T1065—2015《电解铝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DB14/T1066—2015《甲醇燃料调配规范》、DB14/T1067—2015《卓越能源绩效评价规范》、DB14/T1068—2015《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评价规范》。
据介绍,在已经发布的节能地方标准中,部分已有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为实现该省节能目标,山西省制定了严于国家标准的地方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的主要耗能行业,山西省也在充分调研和协调的基础上,研制了相应的能耗限额地方标准,风电法兰和铸钢产品国家并无相应的能耗限额标准,是基于山西省实际提出制定的。目前,能耗限额标准基本覆盖了山西省电力、建材、钢铁、有色冶金、焦化和煤化工等主要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