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节能减排110网!
    热门搜索: 煤炭  签约  安徽  节能  合同能源管理  江淮  发动机  水源%  安徽节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发改委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新闻动态 » 国内时讯 » 正文

《上海市节能服务行业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开始试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01  浏览次数:633
核心提示:《上海市节能服务行业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开始试行。
     近日,根据市合同能源管理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通知,上海市终止办理合同能源管理备案管理工作。为继续做好节能服务行业合同能源管理企业服务工作,加强行业自律,上海市节能环保服务业协会根据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办公室通知精神,制定了《上海市节能服务行业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具体承办对本市节能服务行业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企业的登记和名录信息管理等工作,接受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2016年2月起,正式启动登记管理相关工作。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