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进一步量化、实化了各项目标任务,升级细化了治理举措,提出要调整四大结构、打好六大战役。”河北省环保厅厅长高建民表示,《方案》的出台既是发令枪也是冲锋号,河北将全力以赴打赢蓝天保卫战。
量化目标,确定三大攻坚方向
目标是方向,也是动力。“《方案》在目标设定上,不仅有相对指标,更有量化指标;不仅有三年总目标,还有逐年逐地市的细化目标。”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介绍说。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设区市PM2.5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8%以上,较2017年下降15%以上,达到55微克/立方米;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3%以上,平均重污染天数较2015年减少25%;其中,PM2.5未达标城市平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29%以上,较2017年下降16%以上,达到58微克/立方米以下。
“在空气质量目标设定上,突出了三个增加。”河北省环保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高雷更向记者解释说,一是增设了量化指标,增设了全省PM2.5平均浓度绝对值目标,未达标城市PM2.5浓度改善、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减少比率等三项指标要求,并逐年分解;二是增设了雄安新区改善目标,即到2020年全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55微克/立方米左右;三是增设了排位目标,到2020年,石家庄、邯郸、邢台市力争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10位,唐山、保定市力争退出后20位,衡水、廊坊、沧州市确保持续向好、位次提升。
“结合各地治理进展和现状,《方案》确定了冀中南太行山沿线通道、中东部平原地区通道、北部燕山沿线三大攻坚方向。”高建民说。
冀中南太行山沿线通道方向包括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和定州、辛集市,属空气质量重点改善区,这一区域城市要以减排扩容为主攻方向,彻底改变粗放发展和偏石化能源消费模式。
中东部平原地区通道方向包括唐山、廊坊、沧州、衡水四城市群和雄安新区,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区,这一区域城市要把巩固提升作为主攻方向,力争尽快退出或稳定退出全国重点城市倒排名单。
北部燕山沿线方向包括张家口、承德、秦皇岛市,属空气质量稳定改善区,区域内城市要在深挖潜力精细化管控上下功夫,实现空气质量率先达标、稳定达标。
调整结构,打好六大攻坚战役
“《方案》明确提出把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作为治本之策,就集中打好六大攻坚战役进行了重点部署。”高建民向记者介绍,六大攻坚战役分别为:
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攻坚战。深入开展钢铁等行业去产能攻坚行动,到2020年,河北全省再压减退出钢铁产能4000万吨、水泥500万吨、平板玻璃1800万重量箱、煤炭3017万吨、焦炭1000万吨。
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攻坚战。将通过推进清洁取暖等举措,力争到2020年,传输通道城市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主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全省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优化道路运输结构等举措,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到2020年,铁路货运比例较2017年增长40%。钢铁、焦化、电力等重点企业铁路运输比例达到50%以上。
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深化建筑扬尘整治,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加强工业企业料堆料场管控,严禁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大幅减少扬尘污染,确保各市及雄安新区平均降尘量不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
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攻坚战。通过加快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淘汰关停环保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等措施,到2020年,全省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2017年下降15%以上。
重污染天气应对攻坚战。通过建立与京津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秋冬季和初春大气污染治理攻坚等措施。到2020年,全省平均重污染天数较2015年减少25%。
“六大攻坚战总体呈现‘两个突出’,一是突出河北特色,二是突出河北担当。在化解过剩产能等河北‘特色’攻坚任务上,《方案》细化了路线图、量化了任务表,确保可操作可完成。此外,新增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脱白治理等内容,体现了河北担当。”高建民解释说。
健全机制,八举措为蓝天护航
“为保障各项攻坚战役减排措施的有效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加强组织推动、健全法律法规标准技术体系等八方面的保障措施。”殷广平介绍说。
众多保障举措中,河北“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环保所全覆盖,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制定《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地方标准并逐步扩大行业范围”“推进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全覆盖”等多项改革创新性举措在全国属于首创或领先。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在督查督办、考核排名和奖惩问责上,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殷广平说。
记者从《方案》中看到,河北将蓝天保卫战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全省大督查、省级环保督察重点内容,持续跟踪督查,并适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对发现的屡查屡犯、长期得不到彻底整改以及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从严从重提出问责建议,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在严格考核奖惩方面,将制定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加强对各设区市及县(市、区)综合考核、约谈问责,对考核“不合格”等次的予以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区域限批,取消授予的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
在加大执法检查和司法惩治力度方面,将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手段,强化排污者责任,依法严惩重罚环境违法企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检察的有机衔接,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