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能耗建筑是指采用密封式建筑结构、高性能保温构件及综合运用热回收新风系统等技术,在无需主动制冷制暖的情况下,室内一年四季均能保持人体舒适温度的建筑。该类型建筑为解决建筑行业能耗高、碳排放量大等问题提供了新型解决方案,被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和采用。与普通建筑相比,超低能耗建筑全年供暖供冷需求显著降低。与现行国家节能设计标准相比,供暖能耗降低85%以上。
青岛中德生态园被动房技术体验中心于2016年启用,带动被动房推广住宅示范小区、小水清沟改造配套小学及幼儿园等一批超低能耗建筑项目陆续开工建设。但与普通建筑相比,超低能耗建筑造价相对较高,技术难度较大。按照现行节能设计标准,普通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厚度在5-10厘米,而超低能耗建筑的外保温材料厚度要达到15-20厘米,在相同的容积率下,需要挤占更多的套内面积,因此市场推广更加困难。
此次《实施意见》明确,超低能耗建筑在计算、统计建筑面积时,因节能技术要求,超出现行节能设计标准规定增加的保温层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这使超低能耗建筑与普通建筑在相同条件下有了一样的套内空间,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针对造价相对较高,意见在资金支持上打出了房屋销售时段提前、财政资金补贴、公积金优先发放的组合拳。根据意见,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由市财政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300万元),政府投资项目超低能耗建设成本可按程序计入项目总投资。项目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超低能耗建筑住宅,即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买超低能耗建筑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在资金计划发放时可优先考虑。通过这些办法,可以提高市场对超低能耗建筑的接受度,有效减轻项目开发建设中的资金压力。
为了鼓励普通项目改建超低能耗建筑,意见还规定,已取得土地、规划等手续,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改建超低能耗建筑的,同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既有建筑改造为超低能耗建筑,参照新建建筑给予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