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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29  浏览次数:387
核心提示:日前,内蒙古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发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实施能源消费双控,积极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供暖建设,加大力度淘汰燃煤机组落后产能,加速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构建高效能源体系。
     日前,内蒙古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发2018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实施能源消费双控,积极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供暖建设,加大力度淘汰燃煤机组落后产能,加速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构建高效能源体系。

  《通知》指出,大力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通过节能降耗促进煤炭消费减量。2018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3%,全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07亿吨标准煤。有力有序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积极推动“煤改气”“煤改电”双替代工作,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加大气源电源保障力度,加快推进气源工程和管网建设,扩大天然气供应范围,实施农村地区电网改造升级,加大电网扩容改造力度,强化电网支撑和电源保障能力。同时,开展燃煤综合整治,要求20196月底前全面开展燃煤锅炉排查工作,分区域建立台账。全区旗县(市、区)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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