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日前印发了“十二五”及中长期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任务之一是拓展太阳能多元化利用,积极申报国家太阳能发电示范项目。
根据我国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的等级划分标准,浙江省属太阳能资源III类地区。全年太阳辐照总量约1124—1368千瓦时/平方米,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650—2105小时,累计年平均日照时数在6小时以上的可利用天数为153—200天。
浙江省累计竣工和正在施工的建筑面积约25亿平方米,按平均10层楼计算,建筑屋顶面积约2.5亿平方米。按10%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开发潜力250万千瓦以上;按30%建筑屋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的应用潜力7000万平方米以上。
据了解,此规划期限为2011—2030年,以2011—2015年为重点。2010年,浙江省太阳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为2.96万千瓦,到2015年将到达34万千瓦,2020年达60万千瓦,预计2030年浙江省太阳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将达到150万千瓦。
此次规划也提到了浙江省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目前面临的一些问题,规划指出,如开发升本偏高,核心技术制约、政策扶持不够、管理体制有待完善。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将结合建筑,积极积极扶持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大力推广应用太阳能热利用技术。规划指出:
1、城市建筑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积极实施国家太阳能发电示范工程项目,争取国家专项补贴。首先在城市公用建筑上应用,重点在杭州、宁波、嘉兴、绍兴、湖州、台州、温州和金华等城市开展示范,再逐步推广到其它建筑。到2015年,全省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34万千瓦以上。到2020年,依靠技术进步和规模效益,有效降低光伏发电成本,推动城市建筑屋顶光伏发电系统的应用,全省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60万千瓦。到2030年,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得到进一步推广应用,全省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50万千瓦。
2、太阳能热利用工程。进一步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在农村,以县级行政区域为整体推进;在城镇,扩大居民住宅、城市医院、宾馆饭店、公共浴室、体育馆和学校等公共建筑的使用范围,拓展工业、养殖业和种植业的应用领域。尽快启动太阳能热发电试验研究工作。到2015年,全省太阳能热水器总面积达2000万平方米,农村太阳能热水器的普及率达到30%以上。到2020年,不断提高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的程度,拓展太阳能热水器在工业生产、农业养殖等领域的应用空间,太阳能热水器总面积达到4000万平方米。到2030年,全省太阳能热水器总面积达到6000万平方米。
此外,此次规划也明确了浙江省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保障措施,规划指出,浙江省将加强地方立法建设,发挥规划协调作用,同时强化技术创新支持,十二五期间,浙江将重点研制太阳能光伏电池等关键设备,努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装备制造和系统集成应用企业,带动零部件配套生产,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
同时,将制定和完善浙江省可再生能源投资、电价、税收和并网等激励政策。如太阳能光伏的电价补贴政策、推广太阳能热利用系统的补贴政策等。还将完善能源投资管理,鼓励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积极研究和开展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保险业务,降低可再生能源投资、开发和运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