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湖北省环保厅确定2012年燃煤电厂脱硝工程建设完成时间表,明确规定:按时完成脱硝工程建设并正常运行的企业,在国家脱硝电价补贴政策出台前,给予运行资金补助;对未能按期建成投运脱硝设施的企业,采取约谈、挂牌督办、环评限批、“一票否决”等措施,并向社会公告。
“十二五”期间,氮氧化物作为刚性约束指标纳入国家污染减排考核范围。据2010年污染源普查数据,火电行业是湖北省最主要的氮氧化物排放源。由于火力发电量大幅度增加、国家火电脱硝电价补贴政策未落实等原因,湖北省氮氧化物减排形势紧迫,加快全省火电厂脱硝设施建设运行势在必行。
省环保厅要求,发电企业列入国家与省级“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的脱硝项目,务必于2012年9月底前建成运行;其他2012年要求实施的脱硝项目,务必于2012年底前建成运行。电厂须完善氮氧化物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并运行烟气在线监测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