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区治理方面,上海以推进核心港区(包括洋山港区、外高桥港区、吴淞邮轮码头,北外滩邮轮码头)实施靠港船舶岸基(港基)供电为重点,至2017年,建设岸电设施6台套,覆盖12个泊位;新建规模以上集装箱码头及邮轮码头,同步配置电力容量、管线管位等,使其具备岸电配置条件。为鼓励和支持本市试点码头和所靠泊船舶投资建设和使用岸电,对开展试点工作的相关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支持范围包括开展试点的码头企业的岸电设施建设费、电力增容费、船舶使用岸电所致的电费差价和运行维护费等。此外,黄浦江旅游船码头岸基供电设备配置率达100%;轮胎式集装箱起重机清洁能源替代率达75%。结合新码头建设,引入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运营模式,推进港区集装箱牵引车清洁能源替代,完成清洁能源替代达500辆,港区集装箱卡车黄标车淘汰率达100%;同时提高港作机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比例,加强大宗干散货码头、油气码头及堆场扬尘污染环保治理力度,扩大港区节能照明的覆盖率达80%。
在船舶治理方面,上海以研究建立长三角地区航行船舶排放控制区或协作区为重点,推进内河货运船舶LNG动力试点示范,扩大应用规模达300艘,推进船舶LNG加气站建设试点。通过鼓励内河、沿海船舶和港作船舶应用电力、LNG、低硫油,积极推进乳化柴油等新产品在船舶上的应用,提高船用发动机排放标准,重点推进纯电动力在黄浦江、苏州河旅游船舶等领域的应用;提高船舶油品质量,开展船舶发动机尾气处理装置试点,加快老旧船舶淘汰更新,提高船舶能效管理水平,实施船舶节能技术改造,优化船队结构和航线配置,改善新建和在用船舶排放状况。
在严格管理和能力建设方面,落实《上海港船舶污染防治办法》,建立国家海事和地方海事、环保、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加强对船用油品质量和船舶排放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实行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零排放”。增加船舶水域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点布设,内河水域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点达到19个。通过加快上海港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完成8个监测站点的试点建设;开展上海港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研究,建立排放因子库;推进相关法规制订,探索管理机制和模式创新,研究制订10项港航节能低碳环保地方标准;加强科技攻关,深化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在港航节能减排中的应用研究,进一步加强上海港污染治理的能力建设,提升监督管理水平。
上海港2014年集装箱吞吐量达3528万标箱,货物吞吐量达7.5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继续保持世界第一,同时港口生产作业对城市环境的影响愈加显著,对环境空气质量所造成的影响也日益突显。《上海绿色港口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将有效促进港口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加快上海港口发展方式转变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绿色低碳发展模式的全面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