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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建筑节能将有强制性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01  浏览次数:1186
核心提示:2016年1月1日起,河北省石家庄将全面执行建筑节能一系列强制标准,鼓励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和被动式低能耗建筑试点建设,鼓励建设单位和开发商建设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
    2016年1月1日起,河北省石家庄将全面执行建筑节能一系列强制标准,鼓励各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和被动式低能耗建筑试点建设,鼓励建设单位和开发商建设超低能耗被动式建筑。
    据介绍,2016年年底前,市内四区、高新区及正定新区都要安排启动被动式节能建筑,强制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
    石家庄市将大力推广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加快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进程。全面执行建筑节能75%标准的强制力。所有居住建筑必须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公共建筑必须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鼓励建筑物按照高于现行节能标准进行建设。主城区内的新建建筑均要按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
    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强制推广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全市范围内所有新建居住建筑和实行热水集中供应的医院、学校、饭店、游泳池、公共浴室(洗浴场所)等热水消耗大户,必须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
    因技术等方面的原因不适合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项目,可设置其他形式的可再生能源热水装置。结合实际,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地热能、污水源热能及工业余热等可再生能源和余热废热应用技术。
    石家庄鼓励采用非传统水源应用技术。石家庄属水资源十分匮乏地区,节约用水已成当务之急。新建项目必须考虑雨水回收利用,采用“渗、滞、排”技术,在此基础上鼓励采用“蓄、净、用”技术进行雨水回收利用,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所有新建项目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使用中水回用技术,并加强中水设备维护管理。
    石家庄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设计审查监管,提高绿色建筑设计、审查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设计单位不得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不予出具审查合格意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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