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4-2015年度冬季采暖期是《山东省供热条例》颁布实施后的第一个采暖期,深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从统计数据看,供热分户计量实现了节能节费双赢,居住建筑平均标煤耗17.4公斤/平方米,单位建筑面积平均热耗指标33瓦,能耗大幅下降。从用户层面看,节能亦能节费,平均节费率15%,平均节费额352元。
为此,按照省里规定,德州市将进一步强化计量收费落实。凡是新建建筑和完成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必须实施计量收费,特别是既改建筑和供热企业主导安装计量装置的新建建筑,必须全部实施计量收费。对存在“供热计量遗留问题”的新建建筑,要认真梳理,建立台账,分类制定方案,尽快解决,确保计量收费应收尽收。严格执行《山东省供热条例》有关规定,对拒不落实计量收费的供热企业,供热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