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大力推广绿色建筑。《通知》要求,济南市自2013年起,全市所有机关、学校、医院、公共建筑等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要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引导房地产项目依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同时,全面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试点示范,积极鼓励高层新建建筑同步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2013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比例要占新建建筑的50%以上。
据了解,为鼓励推进绿色建筑,确保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顺利进行,济南市规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配套资金由市、区(县)共同承担,其中市级补贴25元每平方米,区级补贴20元每平方米。此外,《通知》还要求尝试多种机制、手段拓宽融资渠道,引入和动员社会资金,开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