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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筑工程9月起无节能性能测评不可竣工验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7-17  浏览次数:955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建筑能耗,日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从2013年9月1日开始,全省所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系统节能性能测评。
  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省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建筑能耗,日前,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从2013年9月1日开始,全省所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系统节能性能测评。
    据悉,河南省将从完善节能设计,提升设计深度;突出过程控制,严格材料设备检验;强化检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受控;加强行业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等四个方面来加强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建筑能耗,打造质量强省。
    通知中要求,设计单位在编制施工图设计说明节能专篇的基础上,必须编写建筑专业和暖通专业节能专篇,要规范节能设计计算,加强暖通空调系统和用电设备节能设计;设计单位应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节能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建筑节能专项技术交底,明确各个专业和各个细部节点做法。
    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节能材料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节能材料进行检测,与检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并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严格按照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以及节能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和工艺的要求采购材料及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将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纳入监理规划。
    同时,建设单位应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能效测评机构对建筑节能工程的采暖系统、通风和空调系统、配电与照明系统等进行性能测评,并出具节能性能测评报告。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部署,从2013年9月1日开始,全省所有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系统节能性能测评,对于技术类型复杂、建筑规模较大(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的建筑工程,由国家级能效测评机构进行测评。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管理作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重点来抓,以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参建各方质量责任落实情况、节能材料复检情况以及施工过程现场实体检测情况等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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