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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申报2014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入库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20  浏览次数:1048
核心提示:根据《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试行)》(合政〔2014〕62号)精神,现就申报2014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做好申报2014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入库工作的通知

合经信投资〔2014〕178号
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合肥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的若干规定(试行)》(合政〔2014〕62号)精神,现就申报2014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分为“技术改造项目”和“新引进项目”两类“新引进项目”是指在合肥市新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在本市首次投资建设的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是指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所实施的投资项目(含扩建、改建、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等)。
  (一)新引进项目
1、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修订本)及合肥市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方向、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申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70%)在建或当年内能确保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请进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两高一剩”行业扩大产能类项目不得入库。
  2
、申报材料
1)合肥市2014年工业投资项目库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样式见附件1);
  (2)合肥市2014年工业投资项目库申报表(样式见附件2);
  (3)有相对应产业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包含项目竣工时间、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达产后带来的生产和效益类指标);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税务登记复印件;
6)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原件);
7)用地证明复印件(土地证或土地购买合同、厂房租赁合同);
  (8)环评审批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9)新引进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二)技术改造项目
1、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版本:2011年本及2013年修订本)及合肥市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重点方向、在本市区域内注册、且申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在建或当年内能确保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请进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符合合肥市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重点方向的项目优先入库。
2、申报材料
1)合肥市2014年工业投资项目库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样式见附件1)
  (2)合肥市2014年工业投资项目库申报表(样式见附件2);
  (3)有相对应产业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包含项目竣工时间、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达产后带来的生产和效益类指标);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税务登记复印件;
6)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原件);
7)用地证明复印件(土地证或土地购买合同、厂房租赁合同);
  (8)环评审批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申报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二、申报流程
项目单位向所在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以下简称县(市)区经信部门)申报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及《合肥市2014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经县(市)区经信部门初审后,统一上报市经信委。列入合肥市2014年调度的“121”重大工业项目申请进入“2014年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需填写附件1(加盖公章)、附件2及附件1电子版报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由县(市)区经信部门转报市经信委。市经信委组织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最终入库项目在合肥市经信委网站公布。
  
三、报送时间
项目单位于2014年6月23日前,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入库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报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初审后,于6月27日前集中报送市经信委,每个项目上报1份纸质材料,并将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jxwtzc@126.com。
四、申报注意事项
1、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中介机构应与其专业服务范围相符合,并提供该中介机构资格证书原件。
2对于申报智能语音、量子通信及公共安全、智能制造、平板显示、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及新医药、集成电路、光伏与新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云计算、物联网等)等产业的项目,项目产品需为其主营业务。
3、已入“双千工程”库的项目不需要重新办理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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