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年 第32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的通知》(财建[2009]213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2]85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地方上报的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目录(第二批)予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件:1、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企业目录(第二批);
2、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目录(第二批,请到www.ndrc.gov.cn查阅、下载);
财 政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年5月2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