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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电石、铁合金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3  浏览次数:975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强化能耗限额标准的贯彻执行,提高工业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制定《电石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实施方案(2014-2015年)》和《铁合金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实施方案(2014-2015年)》。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关于印发电石、铁合金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14〕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电石工业协会、中国铁合金工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强化能耗限额标准的贯彻执行,提高工业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制定《电石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实施方案(2014-2015年)》和《铁合金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实施方案(2014-2015年)》。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联系方式: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010-68205368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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